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巡回审判“接地气” 守护青山“零距离”
2024-08-22 09:13:53

为震慑涉林违法犯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8月15日,由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盗伐林木一案,由华州区人民法院在金堆镇东坪村以巡回法庭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当地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

审判现场(本文图片由华州区人民法院提供)

      审判现场(本文图片由华州区人民法院提供)

在巡回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他人所有或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立木蓄积9.217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通过补种树木、提供护林服务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华州区人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补植苗木328株,并对补植林地进行管护,保证苗木成活。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该案办理情况对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呼吁大家自觉保护家园,守护秦岭。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对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对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华州区南依秦岭、北临渭河,生态环境关系到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辖区金堆镇位于秦岭深处,森林资源丰富,毁坏秦岭生态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华州区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理念思路与方法措施创新,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为守护美丽华州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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